領悟之後,實踐之前

以前會認為,將自己喜愛從事的活動變成能為你帶來財富的事業,將會是每個人都在追求的人生終極目標。

一邊進行著自己最熱衷的事,然後一邊又可以因此賺取生活所需的費用,那不是最最幸福的人生願景了嗎?

像最會說故事的魔法媽媽JK羅琳說的:

人生最幸福的兩件事便是:找到你最熱愛的事物,找到能付你錢讓你做這件事的人。

後來,這樣的念頭逐漸在我的腦際成形:

當自己擅長且一直非常有動力去從事的項目,轉變成能為自己捎來價值、成為自己餬口的唯一工具時,附加而來的作用力往往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影響力,改變那一件原本單純嚮往的事物的核心本質。

比如:原本寫作是你的最愛,將它擴展延伸,讓這一項“本能般的行為”變成你的職業,成為所謂的作家、作者,或是寫手。

在創作環境的巨大變遷下——從純粹的個人抒發,到組織之下的商業資產之一——單一的書寫已經開始受到干涉。

你必須開始符合你所處之機構要求的條件來寫;你必須開始衡量讀者群的閱讀口味;你必須開始忍受為了你所厭棄或不擅長的領域而寫;你必須開始接受以商業為權衡目的的批判、要求,甚至規定你的書寫風格……

在那樣子的狀況下,或許熱愛的事會因此變異,成為你料想不到的夢魘、苦痛的深淵,甚至長久下來,最後竟然還奪走了你的熱忱,讓你從最鍾愛的甜蜜,瞬間墜入欲逃之夭夭、卻始終受到困縛的枷鎖。

因此,我另闢蹊徑:

或許,或許我們該將我們最鍾情的嗜好,那個帶給我們生命力量、愉悅永遠大於折磨的事物,那個我們無需任何一點推迫,便能主動去插手的事物,好好安置在我們自己的安全地帶。

而別急著想將它擺上檯面,試圖用自己對它的強大火力,灌注在攢取金錢的活動上。

在自己的口袋裡還沒有足夠的技術,去應付心愛的事物受到各種元素加諸其上的考驗前;在自己還沒有鞏固好,去面對心愛的事物受到現實兇猛力道的衝撞前,不如先暫且保留它們最原始的狀態,再去多多修煉一番。

領悟道理是一回事,實際踐行下來,又會是完全迥異的風貌。 

凡事都總得等到根基穩固了,才能開始隨他者的指令,捏搠出被期望的形狀;才能不會忘記自己原來的斤兩,再以能力去配合滿足他者的需求。

要知道,要想像JK羅琳一樣品嚐成功甘美的滋味,就必須有像她一樣聰穎的頭腦與才華,以及絕佳的抗壓能力才行。這麼容易做到的話,現在滿街都會是JK羅琳了。


覺得還不錯的話,記得推一下噢~謝謝

Comments

  1. 哇~

    等了好久終於可以留言了!

    要想創造自己的一片天,

    才華與毅力真的很重要!



    但是...

    我覺得能遇到賞識你的"伯樂"更是重

    要!



    加油喔~~~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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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這倒是真的~



    那些寫文章的 寫到後來

    已不是自身的興趣 而是成為身體的本能=ˇ=



    要把興趣轉變成生存力量



    需要時間 累積很多很多經驗~



    希望大家都能堅持自己的初衷XD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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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忽然讓我想到

    當興趣變成工作的時候

    就不會在那麼喜愛了!!!

    推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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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兴趣当饭吃,很多人不相信世界上有这一

    回事。有时真的事与愿违...那些悬在半

    空中要红不红的歌手多到怕人...我们应

    该鼓励他们的倔强勇气还是劝他们不要再

    发梦了呢?有时现实赏的巴掌真的新鲜热

    辣...哎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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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當興趣變成賺錢的工具時帶來的就是壓力

    了不是嗎?煩惱著應該如何賺更多的錢,

    付出的少,也可以賺多多錢。







    興趣變壓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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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回訪囉!!

    我踩 我踩 我踩踩踩(用力的踩)

    恭喜版大升級囉:)



    帶了小蛋糕 巧克力口味的

    希望會喜歡噢!

    配上頂級的伯爵紅茶 真是一大享受阿XD



    有空到我家坐坐

    泡個茶聊個天吧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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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是個長篇哲學 .. 還是要自己體悟過才

    會明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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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hihi..

    你是台湾人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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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我很慶幸自己可以把嗜好運用在工作上。

    工作時,就像每天做著自己開心的事,真好!

    即使有些什麼改變,我都會調適為一個自己可接受的範圍或程度,

    才能令自己的嗜好永不變質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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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我曾經也認為最愛的事物當工作是最好不

    過的,不過在看過一些人不但無法擴展自

    己的最愛,反而開始產生倦怠感之後,我

    才了解,最喜歡的事物也許只能當興趣

    吧!^^



    不過,我相信你也可以像JK羅琳一樣

    的,畢竟,這世上還是有不少人如此幸

    運,加油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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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在对的时间对的环境做对的事那就更有

    意义!加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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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這種好文章

    當然要給它

    推一下摟^-^a



    我們改天敘茶,一起研究"商機"

    哈哈。xD

    近來好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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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我想

    我已經找到自己熱愛的事物

    了.

    嘻..







    推8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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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興趣要變成事業之前,

    更重要的,或許是找到發展的平臺罷?



    當寫成了生命不可或缺的東西時,

    一天不寫,就像一天不抽鴉片那樣。渾身不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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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...

    以自己興趣為業是快樂的事...

    其實也是應該的事...

    但要不忘自己原有的那份純真的熱誠是

    很重要的事...

    其實重要的還是謙卑和不做作...

    自然才能將才華徹底發揮~

    才可能以興趣為業~

    這種"快樂的成就"只會給"真"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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